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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長久以來,在東方文化的影響之下,許多人忌諱而避談身後事,但卻常可聽到許多家庭,為了遺產的事情撕破臉。反觀西方,生前預立遺囑是一種普遍現象,清楚交代身後事與財產分配,可以免除掉許多不必要的爭執。

  完整的退休規劃可以分成三階段,除了前兩階段善加運用儲蓄、投資與保險等理財工具,預先儲備所需退休資金與保障外,第三階段的「身後財產管理」也相當重要。

  第一階段為55歲至60歲退休前,尤其是年輕力壯、有工作能力時,可選擇透過共同基金、股票等投資工具進行個人理財規劃,同時也應趁著年輕、健康狀況良好的情況下,提早購買年金險、醫療險等保險商品,保障自晚年的退休生活。

  退休規劃的第二階段,理財重點在於退休後的財富運用。退休族因收入來源減少,在投資上首重保本與穩健,選擇靈活性與流動性佳的商品,並以投資固定收益型商品,以獲取穩定之收入為主,如定期存款、政府債券或收益型基金。

最後一階段的「身後財產管理」才算完整,這階段的安排更是退休規劃中最重要的一環。

  退休族若能提早規劃身後財產信託,可以減少財產引起的家庭糾紛。如果擔心繼承人沒有管理財產的能力,亦可與銀行簽定遺囑信託,將身後財產交由銀行管理與分配,妥善照顧遺產繼承人的生活。

  不過要注意的是,民眾辦理遺囑信託時,銀行一般會先收取一筆簽約費,收取金額視每位委託人規劃之內容而不同。等到遺產進入信託專戶後,每月再由信託財產內扣收年管理費率約0.3%至0.6%,民眾在辦理前應先評估個人資產總額與信託產生的費用後再行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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