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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化市蔡姓男子,因為妻子成植物人臥病在床,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,引起各方爭議。蔡姓男子表示,他一肩扛下照顧妻子的責任,3年來已經身心俱疲,而且他還正值壯年,也要為自己的將來打算。

這件事情在倫理道德上是備受質疑的
但於法律上,這位妻子應可以訴求要回婚後財產的一半
日前蔡姓男子只願意提列100萬信託基金,這點令人非常質疑他的誠意
至少還要每個月的贍養費才是
所謂久病無孝子、患難見真情,我們沒有經歷過,
所以也不可一面倒的批評男子的不是
但可瞭解的是 男子的真情在這三年內已消耗殆盡,
而那100萬,只是近乎施捨的親情的延續....
如果今天角色互換,
這個社會的與論批評會更兇狠,還只是無盡的同情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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